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(kǎo)試實施辦法
(一)考試科目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思想政治、曆史、地理(lǐ)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信息(xī)技術、通用技(jì)術理論、體育(yù)與健康、音樂、美術、物(wù)理實驗、化學實驗、生物實驗、通用(yòng)技術(shù)實踐,則共計18門(mén)。
(二)考試類別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(kǎo)試和選擇性考試兩類。13或14門科目均設置合格性考試,其中外(wài)語(yǔ)科目合格考試原則上應選擇英語。思想(xiǎng)政治、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6門科目另(lìng)外設置選擇性考試。
(三)報考次數。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(jiān)參加相關科目(mù)合格性考試成績不(bú)合格者,可補考1次。補考仍不合格者,可(kě)在離校後2年內繼續(xù)申請補考。
(四)本實施辦法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全麵實(shí)施。
(五(wǔ))普通高中(zhōng)在校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首次考試時間(jiān)安排如下:
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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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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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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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(shì)類別(bi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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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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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化學、2地理、3生物、4信息技術、5通用技術(限選(xuǎn)不超(chāo)過3科(kē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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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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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性(xìng)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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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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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思想政治、7物理、8曆史
化學(xué)、地理、生物、信息技(jì)術、通(tōng)用技術(限選不超(chāo)過2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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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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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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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數學、10外語、12美術
化學、地理、生物、信息技術、通(tōng)用技術(應選不少於(yú)1科)
13通用(yòng)技(jì)術(shù)實踐、14物理實驗(yàn)、15化學實驗、16生物實(shí)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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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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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性(xìng)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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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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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語文(wén)、17音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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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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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體育與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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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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曆史、物理(限2選1)
思想政治、地(dì)理、化學、生物(限4選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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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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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(xuǎn)擇性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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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(zhù): 1-11為省統考科目,12-18為校考科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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